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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令 2005年第28号
摘    要: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股权分置改革后外国投资者对A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引进境外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资金,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A股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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