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人员擅自取得被查封财产的行为如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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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亨俊 朱利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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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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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徐某,系某法院执行庭主持工作的副庭长。1996年5月,某房产公司以219万元征用某经济同区内26亩土地并建造了8幢房屋,在先期支付了130万了已后,将土地及4幢房屋向某银行抵押贷款280万元;又以另外1幢房屋向某信用社抵押贷款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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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行人员 法院 银行抵押贷款 行为 财产 查封 主持工作 房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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