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九五三年,中央人民政府國家統計局協同有關部門,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的指示,結合全國普選,舉辦了全國人口調查。調查的標準時間是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時。參加這次調查登記工作的人員共有二百五十餘萬人。爲了保證全國人口調查登記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全國組成了各級人口調查登記辦公室,並製定了統一的簡易可行的全國人口調查登記辦法。全國絕大部分地區都嚴格按照這個辦法進行直接調查;但有少數地區不能進行直接調查,而用其他辦法進行了調查,其中有未進行基層選舉的和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待解放的台灣省,國外華僑和留學生等。爲了使這次人口普查資料全面、準確,曾及時組織了抽查覆查,對已經調查登記的人口數目的正確程度進行檢查。全國範圍內共抽查了五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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