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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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励 袁在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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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法的可行性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需要凭籍法津的强制性。当前综合治理实践中一个突出矛盾,是综合治理的许多具体措施还不能在基层得到落实。如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对劳改期满、劳教解除人员的接茬帮教,以及他们的学习、就业安排;治安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执行,基层组织建设和必要的社会控制等,都存在许多不落实的地方和环节,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甚至有的流于形式。这些问题的存在尽管有多方面原因,但归根结底是一些干部和群众,特别是某些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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