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采取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促进了各民族间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和谐滨州的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5年5月,我市无棣县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模范集体”;12月召开的山东省民族工作会议上,我市阳信县等4个集体、5名个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是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根本保证。一是成立组织。市、县两级都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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