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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证监督专款专用的责任问题探析
作者姓名:江平  刘智慧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江平),中国政法大学 博士研究生(刘智慧)
摘    要:银行保证监督专款专用作为银行担保业务的一种,是指在买卖双方(也可能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后,买方(或发包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向卖方(或承包人)预付一笔款项,以便对方支付采购物资或劳务的第一批费用;但因买方(或发包人)担心卖方(或承包人)在违约时不退还这笔款项(即担心这笔资金不安全),所以就要求卖方(或承包人)请求卖方(或承包人)的开户银行对买方(或发包人)保证监督这笔款项的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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