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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性骚扰?
摘    要:轰动一时的“江苏高淳民政局替流浪汉维权案”有了一审结果,当地法院以“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民政局起诉。流浪汉遭遇车祸身亡,在找不到亲属的情况下,是否“撞了白撞”?在高淳县检察机关的牵头和支持下,当地民政局代替死去的流浪汉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诉上法院。2006年4月终获立案,并在高淳县法院开庭审理。这个被贴上了“全国首例”标签的个案因媒体的广泛报道,又使不少地方的民政部门纷纷效仿。

关 键 词:流浪汉  民政局  检察机关  保险公司  开庭审理  民政部门  高淳县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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