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表现能做证据吗?——明代的《强占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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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恺.法庭上的表现能做证据吗?——明代的《强占事》[J].民主与法制,2014(25):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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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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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判词并不是以文学欣赏为主要目的的文字作品,我们看判词不是为了享受美,而是为了享受公正。读判词有一个很大的作用就是了解司法中的细节,感觉在细节中体现出来的公正,并在我们自己的司法实践中加以学习和利用,让公正的技术能够一代代地传承下去。有时我觉得,这些判词就像一艘艘大船,上面装满了司法审判的货物。在闯过了无数的江河风浪之后,在司法的其他部分都已经荡然无存的时候,仍然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遗存,传承着司法的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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