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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借款,离婚时另一方需要承担清偿责任吗?
摘    要: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张某与刘某离婚时未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与《婚姻法》的规定相违背,张某与刘某对此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关 键 词:清偿责任  离婚  夫妻  《婚姻法》  借款  共同财产  共同债务  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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