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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借款,离婚时另一方需要承担清偿责任吗?
摘 要: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张某与刘某离婚时未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与《婚姻法》的规定相违背,张某与刘某对此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关 键 词:
清偿责任
离婚
夫妻
《婚姻法》
借款
共同财产
共同债务
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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