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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成年人”北京初长成
作者姓名:刘瑜
作者单位:《民主与法制》编辑部
摘    要:“合适成年人”,这一词语来源于英国,其内容是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和审判时,法定监护人无法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必须有一个合适的成年人在现场,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协助其与审讯人员沟通。同时监督审讯人员在讯问过程中是否有不当行为。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国少年司法领域也逐步展开了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初步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

关 键 词: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北京  审讯人员  法定监护人  词语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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