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4月下旬,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其中,有关地方政府举债的规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修法草案的基本思路是,适应放开地方政府举债的权限,同时对举债行为作出严格规范。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但是,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迅猛增长,不仅会积累金融和财政风险,也可能触发系统性危机。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表明,截至去年6月底,我国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05789.05亿元,比2010年底增加58679.54亿元,年均增长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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