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都来“挂牌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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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慧谷
,吴洁.何必都来“挂牌保护”[J].政府法制,19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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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慧谷 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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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报载,某省纪检、监察部门与一大型企业近日签订了《关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协议书》。报道称,该企业常受乱集资、拉赞助、硬性摊派和乱收费之累,苦不堪言,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故与有关部门结此“良缘”,云云。近来此类消息时常见诸报端,颇有赞辞。由此观之,有关部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拳拳之心的确令人感怀,而企业为图生存和发展、寻求靠山的行为亦堪称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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