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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悬赏广告的性质
作者姓名:关保国
作者单位:山西运城学院 山西运城044000
摘    要:悬赏广告的性质有契约说和单独行为说两种不同的见解。笔者通过分析认为将悬赏广告认定为特殊的要约,既能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的法律资源,又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和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关 键 词:悬赏广告  契约说  单独行为说  要约  承诺
文章编号:1009-7759(2006)01-0056-02
修稿时间:200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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