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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隐性记者黑名单”也要“不允许”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6月27日重申,依照我国的法律和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媒体及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我国政府“从来不允许”新闻当事部门、机构建立所谓的记者“黑名单”。这样正本清源、掷地有声的表态,有利于保障言论自由和媒体监督权,值得赞赏。

关 键 词:“黑名单”  新闻记者  “不允许”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新闻媒体  采访活动  正本清源  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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