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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应增补“合同诈欺罪”
作者姓名:杨尚美  赵鸿
摘    要:一、刑法增补“合同诈欺罪”的必要性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人名义和合同形式,大量侵占企业货款,长期拖欠拒不返还的现象日趋严重。因其拔着合法外衣,故对这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多以债权债务关系来认定,通过民事诉讼手段解决。就目前法院审理情况看,这种手段的软弱无力,已表现得清清楚楚,根本起不到惩戒侵权者保护受害者的作用:1.由于侵权人有一份合同和一个“合法”组织存在,自恃其侵权行为充其量不过受民法调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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