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遗留爆炸物问题的国际人道法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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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长浩. 战争遗留爆炸物问题的国际人道法思考[J].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3, 16(6): 5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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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长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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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政治学院,研究生六队,陕西,西安,71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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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现"人道要求"是国际人道法的价值指向。战争遗留爆炸物严重危害了和平居民的生命与健康,而国际人道法的现存规则却是凤毛麟角,大量问题有待研究和解决。国际人道法的发展和完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主要应从解决问题的预防性和补救性措施提出对策,包括对作战手段和方法的限制和禁止,警告义务和清除责任的明确,以及监督机制的构建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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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战争遗留爆炸物 国际人道法 |
文章编号: | 1008-5815(2003)06-0059-04 |
修稿时间: | 2003-11-16 |
The Thought of International Humane Law on Explosives Left in the W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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