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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新闻采编队伍建设是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新闻采编队伍管理工作,是新闻媒体长远发展的根本,是增强新闻媒体社会公信力的基础。

关 键 词:新闻采编人员  新闻出版总署  从业行为  新闻采编队伍建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闻出版局  解放军总政治部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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