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特殊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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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光,王沛莹.一起特殊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5(2):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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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光 王沛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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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山东威海264200
(王海光),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河南郑州450002(王沛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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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10月23日傍晚,原告戚某居住的柴峰小区发生管道煤气泄漏事故,一外地打工者因煤气中毒当街死亡。有关人员在尸体下方开挖勘验,发现有一处煤气管道有裂缝,因此发生了泄漏事故。次日,该小区内的17号楼和19号楼有3户居民反映家中有人煤气中毒。原告不在反映问题的3户居民内。2002年11月3日,鉴定专家组分别对煤气管道断裂原因和该小区居民反映的煤气中毒事件做出鉴定意见:(1)柴峰小区17号、19号楼的室内和庭院均未安装管道煤气设施,不存在任何造成该两栋楼人员因管道煤气泄漏而中毒的客观因素。(2)泄漏地点离两栋楼较远,两者之间无任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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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行为 举证责任分配 民事诉讼 证据制度 损害事实 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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