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上的劳动者:理论分析与法律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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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国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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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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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的研究成果,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与重点项目“劳动关系法律规制与和谐江苏建设”,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跨学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劳资伦理法律规制问题研究”(KXK1002)的前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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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法上的所谓劳动者,乃是达到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的智识或技能,有就业欲望并能够按照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与用工者依法订立用工契约,通过独立向用工者有偿出让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接受用工者的纪律和管理,参与到用工者指令要求或按照约定要求的内部生产协作过程中从事相关活动,以此与用工者形成人身隶属和管理关系,并由此按照约定获取相应的工资报酬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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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 劳动法 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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