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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不见履行 山东一法院判决遭交警部门抵制
作者姓名:卢金增  毛清志
摘    要:山东省宁阳县一位车主由于没有缴纳交通罚款,在车辆年检时,虽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但仍被交警部门拒绝发放合格标志。该车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警部门诉至法院,胜诉后仍拿不到车辆合格标志。

关 键 词:交警部门  法院判决  山东省  道路交通安全法  抵制  合格标志  法律规定  宁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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