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对NAFTA协定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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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敏 方印 王大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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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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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以NAFTA第十一章建立的ISDM和CEPA建立的争端解决机制为基础,对两区域贸易协定中关于投资贸易争端解决的规定和建立的机制进行简略比较。提出CEPA构建争端解决机制时需要借鉴ISDM的模式,并需完善细化其具体规定,以便能适应CEPA促进双方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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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CEPA NAFTA 争端解决机制 区域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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