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的基本目标——1980年美国“苯污染”案带来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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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萧鹏. 论行政法的基本目标——1980年美国“苯污染”案带来的思考[J]. 行政法学研究, 2004, 0(3): 136-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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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萧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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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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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任何法律都有其特定的价值目标 ,行政法也不例外。行政法的基本目标集中地体现着行政法对社会的意义以及行政法所关注和要实现的基本任务。因此对行政法的基本目标的研究在行政法学研究中占有核心的地位。在此 ,笔者试着在分析 1 980年美国“苯污染”案的同时 ,探讨隐藏在其中的行政法基本目标。一、一个作为逻辑起点的假定前提在分析案例之前我们先要构建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 ,没有它 ,我们的分析无从下手。当谈到行政法的基本目标时似乎总是不能回避一个问题———行政和政府 (行政机关 )的基本目标 ,而这却是一个十分庞杂且跨度很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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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法 1980年 美国 “苯污染”案 法律思考 公共利益冲突 评介标准 |
On Basic Goals of Administrative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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