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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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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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2012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国办发〔2012〕56号《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一)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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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算单位 集中采购 采购机构 适用范围 采购项目 国务院 表目录 打印机 政府采购 专用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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