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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刑事责任探究
作者姓名:李珩嘉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摘    要:醉酒后犯罪应区别生理醉酒和病理醉酒的不同情形来确定其刑事责任,醉酒者的主观过错亦存在故意与过失之别。我国理论上对醉酒犯罪负刑事责任原因的解释和刑法典规定不足。据此,笔者提出,用原因上的自由行为注解醉酒有责,以立法上细化弥补其不足。

关 键 词:醉酒后犯罪  刑事责任  罪过形式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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