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公诉机关应对新《律师法》策略 |
| |
引用本文: | 黄丽洁,张宇琼.略论公诉机关应对新《律师法》策略[J].法制与经济,2009(11). |
| |
作者姓名: | 黄丽洁 张宇琼 |
| |
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从化市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20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律师法》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庭审言论豁免权予以强化、拓宽和确立,为维护律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更为充分和切实的保障;同时也对公诉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引发诸多新的问题和困惑,值得重视和研究。
|
关 键 词: | 律师法 公诉 影响 对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