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今,我国各类虐童事件频发,但是现阶段对儿童的救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们自发的爱心和媒体新闻的报道,缺乏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为受害儿童提供持续、有效、稳定的保护。建立一个从接受举报、个案评估、临时安置、创伤治疗到转移监护权的规范的、完备的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势在必行。而美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地区有着完善的儿童保护机构和丰富的儿童保护经验,这些机构的设置、合作与工作流程可以用来借鉴以填补我国相关领域的空缺。在我国基本国情基础之上,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常规化的内部工作流程同时本文对儿童保护机构和其工作流程进行一定的改动和创新,使机构可以切实在我国大环境下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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