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龙头,立足抓好司法所建设和各项职能作用的发挥两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组织、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以改革强化基层,以创新建设基层,以发展服务基层,促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各项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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