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此拉开序幕,浙江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省委常委会先后10次听取扫黑除恶专题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69次重要批示,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明了方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共召开9次全体会议和4次视频部署推进会,全面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确保专项斗争不跑偏走向;针对专项斗争每个阶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级部门共制定出台119件规范性文件,如《关于建立扫黑除恶案件和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等,引领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省扫黑办共组织27次案件协调会,及时解决29起案件的政策法律问题,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