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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实为根据”的司法信念不可动摇
作者姓名:韩国华
作者单位: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摘    要:近年来,有专家学者从诉讼法学或证据学的角度对这一原则提出质疑,认为"案件事实都是过去的事情,而过去是不可能复原和再现的,过去甚至是不可知的,提出应当"以证据为依据"的观点,以及以"法律事实"代替"客观事实"的观点。笔者认为,作为一项司法原则,一种司法信念,以"事实为根据"仍然不可动摇。本文从"以事实为根据"的内涵、存在基础、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了正确把握"以事实为根据"与"以证据为依据"的关系的想法。

关 键 词:司法信念  客观事实  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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