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政府价格管理的重新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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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两贞.新时期政府价格管理的重新定位[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2(2):7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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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两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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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价格研究所,福建,福州,3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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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时期政府对价格管理的重点是"定规则、当裁判".当前在"定规则、当裁判"上还存在诸多困难,必须采取前瞻性对策加以解决,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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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格管理 定位 定规则 当裁判 |
文章编号: | 1008-8563(2002)02-0073-04 |
修稿时间: | 2002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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