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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摘    要: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合作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

关 键 词:泛珠三角区域  区域合作  合作框架  合作原则  合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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