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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协同式地方立法——从行政区域到自然区域的科学立法
摘    要:科学立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构成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统筹云贵川三省地方立法机关围绕赤水河流域保护开展的协同式地方立法是科学立法的新实践;它具有由共同上级立法机关统筹推进,由多个地方立法机关围绕跨行政区域的自然区域协同立法的特征。作为地方立法发展方向的跨行政区域地方立法机关协同式立法,得以成就需要外部约束和内部约束,前者表现为共同上级机关的统筹和国家宏观目标的控制,后者表现为各地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均衡和协同式地方立法确立的协同机制。协同式地方立法创新了立法模式,将地方立法的空间从行政区域拓展到自然区域,为法理学践行新发展理念提供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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