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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公告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
摘    要:<正>2019年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公告自2019年5月1日施行。《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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