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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水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摘    要:<正>吉政发[2010]2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今年,我省遭受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恢复重建任务十分紧迫繁重,为迅速有效开展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民生放在优先位置,在省统筹指导和支持下,发挥受灾地方政府主体作用,有效组织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切实依靠群众,充分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迅速开展抗灾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入冬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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