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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摘    要:<正>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吉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省长王儒林二○一○年四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测绘成果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利用,满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吉林省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利用、保密管理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布,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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