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评《与台湾关系法》
作者姓名:李强
摘    要:一美国国会在中美建交后,通过了一个所谓的《与台湾关系法》,并由总统签署发布执行。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79年4月28日即向美国政府提出了抗议照会:“中国政府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如果美国方面在台湾问题上不恪守建交时达成的协议,而怀有继续干涉中国内政的图谋,这只会给中美关系造成损害,对中美任何一方都不会带来好处”。当里根还是作为总统候选人时,他说过这样的话:“我感到满意的是,《与台湾关系法》为维护我们同台湾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官方的充分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