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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及部分药品临时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正>京医保发〔2022〕15号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3号)要求,为做好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市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其中检测试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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