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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试行)》的通知
摘    要:<正>京城管发〔2022〕76号各区城管执法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天安门地区、重点站区分局,房山燕山分队,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之上,市城管执法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试行)》,已经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第1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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