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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
引用本文:林林,金志华,唐晔旎.地方政府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J].中国司法,2022(10):57-62.
作者姓名:林林  金志华  唐晔旎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
摘    要:<正>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立法是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立法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意志、表达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利益的过程。本文围绕地方政府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展开实证分析和理论思考,以期更好地体现立法为民的价值目标,实现高质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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