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组织层面的发包-承包关系在个体层面的制度延伸,地方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中的“领导包干制”更加侧重组织和领导个体之间的发包-承包关系。通过区域包干、任务包干、对象包干等不同的包干方式,地方政府将中心工作的特定事项发包给党政机构内的领导干部以及部分普通干部,由其包干负责特定区域、特定政策、特定对象的工作落实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考核责任、获得相应的绩效奖励。有弹性的委托代理、有限度的注意力集中、跨条块的资源调配和多元化的晋升激励,是领导包干制得以维持运行的主要机制。相对于常规治理以及组织层面的发包-承包关系,领导包干制能够突破组织和领导个体之间的制度界限,克服科层组织责任不清的弊端,以责任到人的方式,推动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