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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人身能否成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
作者姓名:韩建波  李攻科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法学院
摘    要:传统法学理论认为,作为人身和人格利益统一体的人身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允许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但是,随着行政法律实务的开展和传统法学理论在主客体关系问题认识上的突破,带来了对行政法律关系中主客体问题的新的认识与理解。本文试通过对法律关系主客体及行政法律关系的认识,分析人身能够成为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法理基础和现实可能性。

关 键 词:行政法律关系  客体  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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