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2年6月26日,江苏南京的兰贵来为表示自己反腐决心,在接受南京市检察院对举报有功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时,主动要求公开身份。成为南京市第—位公开授奖的举报人。几乎是一夜之间,兰贵来成了扳倒厅级贪官的“举报英雄”。成了光彩夺目的新闻人物。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就在公开身份的第3天。他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理由是兰贵来公开举报人身份得罪了公司的客户。虽在新闻效应及省领导的亲自干预下,兰贵来很快又有了新岗位,但随着他身上“新闻价值”的不断消磨。近乎悲壮的兰贵来仍然逃脱不了下岗,断找工作的命运……在全国。举报者饱受“迫害”的故事还有很多。河南吕净一、河北郭光允……这些“榜样”举报后的命运。足以让所存融凸反腐的百姓心寒。为此,从第一个反腐斗士遭遇不公被媒体曝光开始。社会各界都在不断呼吁:不能让举报者遭遇不公,要为举报者的风险“买单”。但时至今日,遏制“迫害”举报者的行动却收效甚微。对此,有关人士指出:举报人的现实遭遇让人痛心,应激起我们深层次的思考——拿什么来保护举报人,举报法制何时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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