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证券仲裁程序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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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明明.论美国证券仲裁程序的特点[J].法制与社会,2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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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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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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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证券仲裁制度经过了近二百年的发展,已经日臻完善,其在证券仲裁的程序设计上更加表现出鲜明的特点,即:在选择仲裁员方面注重专家仲裁员与非专家仲裁员的结合;仲裁员在享有较大的权利的同时,又承担一定的义务;即使不存在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亦需接受投资者的投诉;在仲裁过程中注重运用调解方式;美国证券仲裁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救济方法;为证券仲裁裁决的执行建立了相应的财产保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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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券仲裁 多元化救济方法 财产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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