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治国,须让宪法“活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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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新京报社论.依宪治国,须让宪法“活起来”[J].当代贵州,2014(32):6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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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新京报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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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京报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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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三句话在党的决议文件中首次出现,它为全面推进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进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厘定了清晰的"路线图"。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宪法也不例外,没有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依法治国的目标就不可能真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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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依宪治国 宪法解释 宪法实施 宪法条文 违宪行为 监督制度 程序机制 解释程序 法治实践 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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