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举证时限制度的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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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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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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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于 2 0 0 2年 4月 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较大篇幅确立了我国的民事举证时限制度 ,但该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它与民事诉讼法的某些制度存在冲突 ,未确立既判力上的失权效 ,也未规定被告答辩的失权制度 ,同时它的有些规定过于粗疏 ,在实践中无法实现 ,甚至形同虚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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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 举证时限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8-6951(2004)03-0148-03 |
修稿时间: | 200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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