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背景下我国行政法制度改革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王元仁. WTO背景下我国行政法制度改革的思考[J]. 行政与法, 2002, 0(11): 23-25 |
| |
作者姓名: | 王元仁 |
| |
作者单位: |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江苏,泰州,225300 |
| |
摘 要: | WTO规则规范的是政府及政府行为,因此中国加入WTO后,必须对行政法制度作出改革。首先,必须按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法律统一原则”、“透明度原则”、“行政公平原则”和“对行政行为监督审查原则”对行政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改革,以使政府行为与WTO接轨,同时政府要依法行使管辖权,才能保证行政法律制度改革的落实,对此,作者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
关 键 词: | WT0 行政法制度 改革 管辖权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2)11-0023-03 |
修稿时间: | 2002-05-17 |
Thoughts about administration reformation under WTO in our country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WTO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