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法理学的改革与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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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东.论我国法理学的改革与创新[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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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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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本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中国社会迈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的崭新的历史阶段。与此相适应,党和国家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法理学的改革与创新。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又一次呼唤着法理学的改革与创新。本义作者就我国法理学改革创新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其目标,略陈己见,以求教于法学界的同仁。(一)法理学改革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法理学界通过解放思想,拨乱反正,积极探索法理学的一些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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