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的知识性质与学科分类体系——基于逻辑与范式的知识分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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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林波.论法学的知识性质与学科分类体系——基于逻辑与范式的知识分界标准[J].法制与社会,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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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林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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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 湖南·长沙41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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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权威的法理学教科书对于法学的知识性质与学科分类体系的分析是以误解知识的分界标准为基础的。逻辑与范式是科学与非科学分界的两种重要标准,借助于这两种标准,可以清楚地界定法学的知识性质,奠定法学学科分类体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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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性质 法学 逻辑 范式 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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