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贿罪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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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钟洪
,韦志忠.对受贿罪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J].河北法学,19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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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钟洪 韦志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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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受贿罪,不仅是危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渎职犯罪,也是严重的经济犯罪。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怎样把握该罪,理论上和实践中多有争论。本文试就有争论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一、关于犯罪主体问题 按照刑法第185条规定,受贿罪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对此,理论上和实践中均无异议。但是,怎样理解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范围,认识上分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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