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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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红英,韩帮强,李新庄.建立我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研究[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1(4):5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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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红英 韩帮强 李新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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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430074
(王红英,韩帮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430074(李新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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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是完备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必要举措。分析建立我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法律环境,借鉴西方各主要国家的有益经验,笔者构建了以当事人为主体、赋予书记官指挥监督权为基本框架的我国庭前证据交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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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庭前准备程序 庭前证据交换 书记官 庭审法官 |
文章编号: | 1009-7759(2001)04-0055-06 |
修稿时间: | 2001年10月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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